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工作内业处理和系统填报工作技术单位选聘公告
为了做好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工作,现向社会选聘一家有资质的技术单位开展相关内业处理和系统填报工作,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澄迈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专项整治工作内业处理和系统填报工作。
二、选聘人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概况
根据《海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和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2〕1845号)文件要求,对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发的640宗图斑进行合法性套合,有必要的图斑拆分后的矢量数据、现状图和规划图的“一档三图”,有必要的图斑佐证材料收集以及完成系统填报、审核等技术工作。数据成果(电子数据、图件数据)。
四、报名要求
(一)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信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五)能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并提交符合要求的项目成果。
(六)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需携带报名材料:1.报价函(报价单用信封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三合一证”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委托书;6.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7.相关业绩资料。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
(七)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拒绝电话报名、短信报名、邮件报名等其他非现场报名方式,逾期不接受报名和增补材料。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材料和增补材料。
六、报名地点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7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
联系人:姚伟,联系电话:15008043254。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4日